关于开展2020年度学术专著资助出版工作的通知
发布时间:2020-09-07 作者:科研管理处 点击量:
院属各部门:
根据《湖南警察学院学术专著出版资助办法(2019年修订)》的相关规定,从即日起科研处启动2020年度学术专著资助申报工作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一、资助范围
(一)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,在研究领域中有一定开拓性和创新性的学术著作(含译著);
(二)各种辞书类、教材类、资料类、普及读物类、论文集不在资助范围内;
(三)已接受各类出版补贴的著作,原则上不再资助。
二、申报条件
(一)以马克思主义、毛泽东思想、邓小平理论、“三个代表”、科学发展观、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,坚持理论联系实际。
(二)理论研究专著应具有独到见解或形成新颖体系,应用研究专著应对党和政府的决策有重大参考价值。
(三)专著内容原则上应与我校所设各学科、专业及本人研究方向相吻合。对教授(含内聘)或博士学位教师撰写的学术著作,不需要进行校外同行专家盲审,其它教师提交专著需由科研处组织校外同行专家预审。
(四)著作权不存在任何争议。
(五)每位申请者只能申报1本著作。
三、申请程序
申请人须填写《湖南警察学院学术专著资助出版申请表》一式二份,经所在部门签署意见后连同学术专著书稿一份(书稿要求章节明细、内容详实,申报时至少完成全书的1/2以上,双面印刷,装订好封面封底)及电子版交科研处。
四、资助与出版
(一)每本学术专著资助的具体金额由学术委员会确定,报院长办公会议审议后实施。
(二)经评审获得出版资助的著作,选择出版社应按《湖南警察学院学术专著出版资助办法(试行)》的有关规定执行。
五、已出版著作的认定、评审与补贴
根据《湖南警察学院学术专著出版资助管理办法(2019年修订)》第五条及其他相关条款的规定,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著作,可申请专著认定:
1、我院教师或科研人员为第一作者;2、2019年6月之后出版;3、没有享受过学院任何形式的补贴;4、符合学院学科发展需要,符合学术专著标准。
认定申请时申请人须填写《湖南警察学院学术专著认定申请表》一式二份,经所在部门签署意见后连同已出版的著作2本交科研处。
学校召开学术委员会会议,对申请认定的著作进行综合评定后,报主管院领导批准后公布。经学院认定的专著,每本给予0.5万元的补贴,作者应向学院提交20本样书用于存档等。
六、时间要求
请申报者2020年9月30日前将有关材料交科研处,逾期不予受理。相关表格在学院网站科研处下载专区内下载。
联系人:胡宇(6244)、欧阳伟(6323) 电话(办):82959032,科技办公楼527室
科研管理处
2020年9月7日